商业特许经营对于很多人来说还很陌生,甚至在司法实践中对该行为的定性也显得很模糊。有很多人笼统地理解专卖就是特许经营,但此认识欠妥。同时,专卖一词不是法律术语,从法
商业特许经营是从国外引入的一种崭新的商业运作方式。近二十年来,我国的商业特许经营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之一。特许经营在给中国企业和个人带来
酒香也怕巷子深。特许人的特许项目再有发展前景,也离不开项目的宣传推广。正是有了宣传推广的巨大作用,才使得全国各地的投资者们对特许人趋之若鹜,不远千里到总部进行考察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
2007年5月1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正迈向规模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条例》中规定的强制备案制度,属于对商业特
案例: 2007年4月,陈某以北京某服装公司天津地区总经销商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品牌服饰折扣店的《合同书》,陈某授权张某在天津市河东区某区域开办品牌折扣店。2007年5月18日,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