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对于特许经营和跨境交付没有任何限制。2007年5月1日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体现了我国对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非歧视原则,对这些企
特许连锁经营是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的企业经营形式,目前,国内主要关注特许权的出让、加盟契约的签订和连锁业务管理等方面。然而,从本质上讲,特许连锁是企业之间的交易制度
国际特许协议实际上都不会是单纯的知识产权许可或技术转让问题。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特许协议目的无非是要销售特许权,获得特许经营费用。那么,对于外国
所谓国际特许就是外国企业(《条例》在特许人主体上排除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直接特许或区域特许的方式对中国内地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进行特许授权的经营活动。长期以来,由
1、外国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中国发展特许经营?是否必须在国内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由国内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在国内发展特许经营? 这个问题一直是矛盾的,根据商务部8号
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各国经济在不同程度上均有经济衰退,据有关机构分析,这种经济衰退依然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政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