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经济与法节目报道警惕加盟陷阱,近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对特许经营企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少数不法分子打着商业特许经营的旗号,进行商业欺诈骗取钱财,给商业
一、案情回放: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20日签订了特许加盟合同,被告授权原告在河北沧州市投资被告品牌的服装专营店。合同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市场和产品信
如因任何情况总店丧失了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则合约自动终止,而加盟店已支付的加盟费则按合约剩余日数的比例由总店返还加盟店。如总店违反合约任何条款,受许人亦有权
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光有热情远远不够;更何况在热火朝天的创业市场中,还混杂着大量不断变种的非法连锁加盟骗局。希望这句在股市、汇市、房市等场合经常出现的老生常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是有关被特许人在特许经
店址的选择,是加盟者的一项长期投资,关系着加盟店未来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两个同行业同规模的商店,即使商品构成、服务水平、管理水平、促销手段等方面大致相同,但仅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