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制体系的信息披露:由于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分别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产权上没有从属关系,特许者对加盟店无法实施有效控制; 2、经营模式的信息披露:特许经营法律准入制
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趋势下,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令全球瞩目,特许人的数量已经跃居全球首位,并且仍然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实践证明,特许经营是中小企业品牌扩张的最佳
解答:对于《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项第二款和第六条的理解应该从以下方面把握: 信息披露是特许人对于潜在的被特许人履行的法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三章对特许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作了硬性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披露相关信息。《条
一、信息披露的法律意义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特许企业作为特许人在与被特许人签
央视经济与法节目报道警惕加盟陷阱,近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对特许经营企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少数不法分子打着商业特许经营的旗号,进行商业欺诈骗取钱财,给商业